不只重申悲情,更要重建確信──柯昀青談司法科學與冤案救援的關係

August 10, 2023
Source: 平冤協會,楊雅雯攝影

有些人聽過柯昀青這個名字,也許是來自近年一些社會科學翻譯書籍,如《審判數學:在法庭中數字如何被運用及濫用》、《當女孩成為貨幣:一位社會學家的全球超富階級社交圈臥底報告,揭開以性別、財富與階級不平等打造的派對勞動產業赤裸真相》、《智慧妻子:Siri、Alexa與AI家電也需要女性主義?》⋯⋯等;更多人則可能是透過她的另一身分──台灣冤獄平反協會(下稱平冤)倡議主任。這天,我們與昀青約在台大後門的咖啡店,談談在冤案救援過程中,她所看見的司法科學。

圖說:柯昀青譯作略舉。

照見冤案的關鍵角色:科學證據

 

要瞭解冤案救援與司法科學的關係,從平冤的工作談起或許是很好的切入點。在台灣,許多組織皆投入與司法救援相關的工作中;然而,不同組織在其收案標準及策略目標上,考量其實不盡相同。以平冤而言,協會目前僅受理主張「真實無辜」(actual innocence)[1] 的刑事定讞案件;與此同時,為評估救援成功的可能性,尚須從兩個途徑──「科學證據瑕疵」或「嚴重程序違反」著手[2],對案件詳加瞭解。在這樣的內部審查過程中,審案志工和義務律師會先行調閱資料(如卷宗)取得證據,經過多輪探討,若成員間能彼此說服、形成共識,方能確定立案,組成義務律師團。隨後,律師團再根據手上所掌握的素材,擬定訴訟策略路線,向法院聲請再審。昀青表示,在整個過程中,「科學證據」往往成為看見冤案的關鍵。


圖說:昀青為我們解說平冤立案的流程。面對各方持續湧入的眾多申請,最後能正式立案的,其實都是經過嚴謹條件篩選的很小部分。如昀青所說:「只有在東亞,有一個字彙可以來表達『冤』[3]──而這冤其實很大。但當整體的「冤」感這麽大,符合真實無辜的就只有其中一小塊而已。」
Source: 平冤協會、柯昀青提供

若未曾親歷訴訟,我們也許很難想像,究竟科學如何在法庭內實際運作?昀青解釋道,其實這大致可沿一般人觀念中「硬科學 vs 軟科學」的分野來理解──硬科學(如通常所謂自然科學)往往比起軟科學(相對如社會科學)更容易為法官的心證所接受。一個例子是司法心理學經常使用的供述分析,實務上由心理學者判斷被告證詞是否可信,但有時便會被法官認為是「侵犯審判核心」:

法官就會覺得,判斷這個證人講的話可不可信是我的工作,你們心理學家想幹什麽?而且你們又不是真的「硬」科學,你也是用看的啊?因此這種心理學的判斷,至少以我們的案件來說,很容易被打回來,法院容易覺得說,你這個根本「不科學」。

相較之下,那些披著「科學外衣」的硬科學(例如運用機率計算的DNA鑑定),就更少遭受質疑。昀青強調說,這種對科學「overconfident」,容易導致審判上的盲點:「忘記科學可能會出錯,這也是有風險的。」

“Messy”的鑑識科學與跨領域的溝通結盟

 

如果更進一步梳理司法科學或鑑識科學(forensic science),我們可以再細分出不同的領域(discipline),像是DNA、毒物、心理學、測謊、毛髮、咬痕、火場鑑定等,每個領域又各自發展出獨特的專家社群、科學知識與實作方法;有些被認為非常「科學」,有些則漸漸被視為「垃圾科學」(junk science)而遭到推翻棄用。

面對這麼多不同類型的科學,法官要如何判斷?昀青認為現階段臺灣司法體系仍有諸多「難處」──尤其在審案的時間壓力下,法官難以仔細研究不同科學鑑定方法,很可能只得採信專家的結論,而這最終卻可能鑄成大錯。

不過昀青也反過來指出,也許正是如此「messy」的司法科學,才能凸顯司法科學亟待深入研究的價值所在:「它很關鍵,儘管有時是造成錯誤的關鍵,但有時更是平反案件的關鍵,是革新方法的關鍵。」

而要糾正科學的錯誤,往往需要跨領域的溝通與結盟。昀青以紀錄片《不排除判決書》的主角陳龍綺案為例,當時義務律師團就是在諮詢專家意見後才瞭解到,只要能取得「電泳訊號圖」,就能確定特定DNA檢體中潛在涵括的人數。於是團隊便以此為由,向法院提出再審,最後成功獲得平反。

圖說:陳龍綺案紀錄片《不排除判決書》劇照。
Source: 不排除判決書(長版)平冤協會

倡議行動的邏輯

 

因為知道昀青過去曾投身參與「紹興學程」反迫遷運動,我們很好奇,冤案救援之於她而言,是否算是一種社會運動?昀青低頭思索片刻,給了相當誠懇的回答。乍看之下,冤案救援並沒有挑戰體制,很難說是社會運動,「但反過來說,卻是讓外部的力量衝進法院」,動員專家、NGO、作家等行動者的結盟。與其將社會運動框限在體制內/外,或是將「社會運動當成一個either or的category」,她更願意去思考,「那是在什麽樣的程度、什麼時候,那個社運性格很強,什麽時候很低。」

不過,昀青也反思「倡議」一詞所隱含的「單向性」,未能考慮冤案當事人的聲音。為此,平冤也致力理解被冤者的生活世界。昀青以東港運毒冤案為例,當時小琉球船長林進龍和林火盛,在不知情的狀況下,協助小學同學將藏有毒品的機器運回臺灣,而被法院判處重刑。但若實際走訪小琉球,就會發現當地因跑船衍生的「寄物文化」,其實是一個再日常不過的事情。

如果我們說他做了一個合理或不合理的判斷,那個合理是以誰為主?當然是當事人嘛,那當事人的合理,我們都知道,是鑲嵌在他的生活經驗,可是他這個事情有沒有辦法傳遞回來讓科學家認識到?有沒有辦法傳遞回來讓法院知道?我在做有罪無罪的判斷的時候,我要知道什麽事對當事人來說,是很合理的事情?

因此,除了冤案救援之外,平冤亦持續透過書寫、拍攝紀錄片、訪問與發行電子報《冤冤相報》等方式,紀錄被冤者的心路歷程,以及他們身邊受牽連的家人,讓更多人了解冤案對當事人家庭造成的巨大影響。

圖說:冤獄平反協會《冤冤相報》電子報。
Source: 平冤協會

關於受訪者

柯昀青,國立台灣大學政治系學士、社會學研究所碩士,現為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倡議主任、兼職譯者。近日重返校園,就讀於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。過往譯作包括《智慧妻子:Siri、Alexa與AI家電也需要女性主義?》、《多重伴侶下的安全感:依附關係、創傷理論,與知情同意的開放式關係》、《開荒故土:當代一貫道的發展動態》、《當女孩成為貨幣:一位社會學家的全球超富階級社交圈臥底報告,揭開以性別、財富與階級不平等打造的派對勞動產業赤裸真相》、《審判數學:在法庭中數字如何被運用及濫用》、《我才不是女性主義者:一部女性主義宣言》、《女性主義改變科學了嗎?》等書。

備註

[1] 真實無辜指當事人需在「事實上無罪」,而不只是「法律上無罪」。參見《為清白辯護:刑事非常救濟手冊》頁3-4(平冤協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出版)。

[2] 「科學證據瑕疵」(或稱無效科學證據)旨在透過諮詢各方專業意見,釐清可能導致司法出現誤判的情況,找出科學證據疑點(形成疑案)。「嚴重程序違反」(或稱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)則檢討案件偵審程序有無瑕疵,分析申冤被告受公正審判之權利是否受到侵害(造成冤案)。參見平冤協會「我們的工作」。

[3] 受訪者昀青補充,近期已有若干相關研究刊出,參見Michele Mannoni, “ACorpus-Based Approach to the Translation of Conceptual Metaphors in LegalLanguage: Chinese Yuān (冤)and English ‘Injustice’, ‘Wrong’ and ‘Tort'” (2020); “Justiceand Injustice Metaphors in the Chinese Semiosphere” (2022); “冤 Yuan!Conceptual metaphors for Injustice in Chinese” (2023)。

延伸閱讀

柯昀青譯作

平冤電子報《冤冤相報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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